| 中国共产党章程 |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 发展党员程序 |
| 人事档案不在上海的预备党员如何办理转正手续? |
1 、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先了解预备党员预备期起止时间、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2 、转正前 3 个月,具有保管人事档案权限的党组织向预备党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发出借调部分党员档案的函
3 、办理转正手续后, 3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必须将其所有党员档案归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 |
| 关于下发《上海航道局工程项目部党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
| 所谓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上的党员组织关系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用的是广义;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用的是狭义。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
| 劳务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
劳务工要求入党,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可根据务工时间长短来确定。一般来说,应聘、应招在一个地方(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入党申请应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提出;外出务工在一个地方(单位)工作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可向现工作地区(单位)党组织提出。
无论劳务工原工作单位党组织,还是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以及其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对他们的入党申请,都应当热情欢迎,并采取措施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在一个地区(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吸收他们入党。
|
| 辞职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当怎样处理? |
| 党员职工辞职后,原单位一般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如果辞职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可以要求原单位党组织暂时保留其组织关系,只要原单位党组织同意,可以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如原单位党组织不同意保留其组织关系,可将组织关系先转移到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
| 档案里没有《入党志愿书》能否补填一份 |
党员的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对建国前入党的同志,因当时环境条件限制,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办《入党志愿书》或补办手续。
建国后入党的同志,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积极设法查找,并查清原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发展这些同志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他们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党员本人应该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入党志愿书》,必须由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具组织证明,填写党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一般不要补填《入党志愿书》。如经调查,确系假党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